福州大学至诚学院关于评选2014-2015学年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学院各系、各部门:
为了进一步总结过去一学年我院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进一步调动就业创业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继续推动就业创业工作保持良好态势,提升学院就业创业工作质量和水平,根据《福州大学至诚学院2015年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实施方案》有关规定,决定开展2014-2015学年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先进单位评选
(一)就业工作先进单位评选办法
按照《福州大学至诚学院2015年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实施方案》有关办法进行评选,结合各系日常就业工作及毕业生就业情况,评选出六个单位为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单位,授予“福州大学至诚学院2014-2015学年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单位”称号。
(二)考研工作先进单位评选办法
在2014-2015学年毕业生考研工作中,扎扎实实,成绩突出,考取国内研究生人数取得较大突破,经各系总结、自愿申报、院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等程序,评选出四个单位为考研工作先进单位,授予“福州大学至诚学院2014-2015学年毕业生考研工作先进单位”称号。
(三)创业工作先进单位评选办法
在2014-2015学年学生创业工作中,创业基地建设、创业项目孵化、创业培训组织、创业成效显著的单位,经各系总结、自愿申报、院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等程序,评选出一个单位为学生创业工作先进单位,授予“福州大学至诚学院2014-2015学年学生创业工作先进单位”称号。
二、先进个人评选
(一)评选对象
2014-2015学年从事毕业生就业创业的工作人员、毕业班辅导员。
(二)评选条件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及学院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2、工作中坚持原则,秉公办事,积极为毕业生提供优质就业创业指导与服务;
3、爱岗敬业,认真配合,按时保质完成各项既定任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成效显著;
4、积极开展毕业生摸底谈话工作,结合专业特色开展就业推荐工作;
5、初次及年度就业工作达标,配合做好毕业生就业跟踪服务工作。
(三)评选名额
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先进个人七名(含一名院学生事务部工作人员)。
(四)评选程序
经自我总结、自愿申报、院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等程序,评选出先进个人,授予“福州大学至诚学院2014-2015学年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先进个人”称号。
另被授予“福州大学至诚学院2014-2015学年毕业生考研工作先进单位”称号的,同时授予该系毕业班辅导员“福州大学至诚学院2014-2015学年毕业生考研工作先进个人”称号。
三、材料报送
申报先进单位和个人需分别填写相应的《申报表》(见附件),先进事迹材料可另附页详述,所报送材料包括电子文档和A4打印文档(打印文稿要求一式两份,需加盖各系公章),各申报单位和个人于2015年12月14日前将相关材料报送院学生事务部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电子版发送至邮箱87893159@163.com,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评选资格。
四、表彰奖励
按《福州大学至诚学院2015年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实施方案》执行。
附件:
福州大学至诚学院
二Ο一五年十二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