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首页  | 加入收藏  |     当前时间: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通知公告

【院团[2016]7号】关于评选2016年度福州大学至诚学院 优秀志愿服务集体和个人、 无偿献血先进单位和个人的通知

时间:2016-12-01  来源:信息工程系  作者:  点击数:219

 各系团委:

2016年是中国青年志愿者行动实施23周年。我院在 “奉献、友爱、互助、进步”志愿精神的感染下,积极开展各项志愿服务,传播社会正能量。并倡导全体共青团员带头注册成为青年志愿者,树立“我是共青团员,我是青年志愿者”的理念,在全院营造了良好的志愿服务氛围,激励了团员青年关注志愿服务及参与志愿服务的积极性,进一步推进了志愿服务的社会化,扩大志愿服务活动的社会影响力,推动了志愿服务的组织、队伍、项目、机制建设。为总结经验,表彰先进,合力推进全院青年志愿服务工作的新发展,经研究,决定开展“2016年福州大学至诚学院青年志愿服务评选表彰活动”和“2014-2015年度福州大学至诚学院无偿献血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活动”。现将评选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立
评选表彰设优秀志愿服务团体、优秀青年志愿者、志愿者工作积极分子、2014-2015年福州大学至诚学院无偿献血先进单位、2014-2015年福州大学至诚学院无偿献血先进个人、2014-2015年福州大学至诚学院无偿献血先进工作者。
二、参评范围
本次评选表彰活动的参评范围为2015年11月以来涌现出来的青年志愿服务先进团体和个人。
三、具体评选标准
(一)优秀青年志愿者(30名):
对象:(1)院青协2015级优秀志愿者(现任主任除外);
(2)各系优秀志愿者(15、16级全体青协人员除外)。
统一评选标准:
1、参与评选志愿者,政治素质高,遵纪守法,无违规记录。志愿服务表现良好,无不良记录。
2、志愿服务时间为2015.11.01至2016.11.01
3、申报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虚假一律取消评选资格。
4、若评选过程中,青协内部或各系评选人数无法达到所给名额,则多余的名额作废。
不同评选标准:
(1)院青协:每部门推选1-2名服务时长累计最高的15级成员(服务次数15次及以上,服务时长30小时及以上。)若该部门15级成员不能满足相应次数和时长要求,则该部门无评选资格,并将多余名额分配给满足条件的其他部门,以时长的高低分配名额,每个部门最多2名优秀志愿者,共10个名额。
(2)各系:各系推选1-2名服务时长累计最高的在校非青协人员 (服务次数5次及以上,服务时长15小时及以上。)若该系在校非青协人员不能满足相应次数和时长要求,则该系无评选资格,并将多余名额分配给满足条件的其他系,以时长的高低分配名额,每个系最多2名优秀志愿者,共20个名额。
(二)优秀志愿服务团体(5个):
对象:各系参加志愿服务活动团队
评选标准:1、团队所做志愿项目应具有一定创新意识和社会影响力,表现突出团队优先。
2、活动能结合院系特色并有完整的活动记录与总结。
3、活动需达到一定规模并具有团队合作精神,所举办志愿活动要求是各个团队独立完成,参与人数原则上为20人及以上,没有院青协的参与和帮助。
4、申报活动时间为2015.12.01到2016.11.01止
5、要求各个团队上报的志愿服务活动必须是在青协上报过的,申报材料真实有效,如有虚假一律取消评选资格。
6、各个优秀团队按要求上报志愿服务活动项目,由院青年志愿者协会对其经行审核,选出5个优秀团体进行颁奖。
(三)志愿者工作积极分子(符合参评对象的前30%)
对象:院青协2014级部门干部(共23人)、各系上届青协负责人(共16人)。
(1)院青协2014级干部评选标准:
1、参与评选志愿者,政治素质高,遵纪守法,无违规记录。志愿服务表现良好,无不良记录。
2、工作认真,组织活动时积极负责,活动过程中自身与参与人员无严重违规记录。
3、及时做好总结与反馈工作。
4、换届工作交接详细,认真负责。
5、需上交申请材料,申报材料真实有效,如有虚假一律作废。
(2)各系青协负责人评选标准:
1、积极开展志愿活动,积极按时上交院青协所需材料。
2、积极主动配合院青协开展相关志愿活动及其宣传工作。
3、工作认真负责,组织活动时积极负责,活动过程中自身与参与人员无严重违规记录。
4、组织并负责活动次数3次及以上,服务时长10小时及以上。
5、需上交申请材料,申报材料真实有效,如有虚假一律作废。
(四)福州大学至诚学院无偿献血先进单位
要求:年平均献血人次占本系学生总数10%以上。
(五)福州大学至诚学院无偿献血先进个人
    要求:2014年01月01日—2015年12月31日福建省内累计献血量达800毫升(含800毫升)以上,捐献血小板1个治疗量等同捐献一次全血800毫升。
(六)福州大学至诚学院无偿献血先进工作者
    要求:支持和配合无偿献血工作,认真做好献血前的宣传发动和预约登记,参加献血志愿服务和活动协调工作,参与院组织的献血活动3次以上,在活动中表现突出的个人。
四、工作安排
1、评选时间:请各系团委广泛动员符合参评条件的各类志愿者、志愿服务组织申报各类奖项,相关表格已发到各系青协负责人群文件,请登入下载;并于2016年11月25日晚17时前汇总(正常上课时间段)将相关申报材料交至红楼106,逾期视为弃权。事迹材料要详细全面。
2、评选表彰
院青年志愿者协会将组建评审小组,召开评审会,对申报对象进行评选,确定获奖名单将于2016年11月29日在院团委网站进行公示,获奖团体及个人将于2016年12月10日福州大学至诚学院纪念“12.5”国际志愿者日暨“一元爱心”助学基金会年度总结表彰汇报晚会进行表彰。
五、特别说明
此次评选活动结果将对福州大学至诚学院 “五四红旗团委”评选活动产生一定的影响,入选的团队在“五四红旗团委”评选活动中将酌情加分。
 
 
 
 
 
 
 
共青团福州大学至诚学院委员会
福州大学至诚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
2016年11月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