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开展并实践“我的中国梦”主题活动,进一步加强团的基层组织建设,增强团组织对广大青年学生的引导与教育作用,激发基层团组织活力,创新力和凝聚力,推动我院基层团组织工作的规范化、经常化和创新化,我院团委将继续在院党委的领导下,深入开展“五四红旗团委”评选活动。经研究决定,现将福州大学至诚学院2016-2017学年度“五四红旗团委”创建单位评选活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福州大学至诚学院各系团委
二、申报程序:
符合申报条件的系团委,请查看院团委网站主页相关通知并下载福州大学至诚学院“五四红旗团委创建单位”申报表及参评材料目录,并于2017年4月10日之前上交纸质版以及电子版(word2003版)共三份材料至院团委组织部(郭启晗同学:13605017829)处:
1、福州大学至诚学院“五四红旗团委创建单位”申报表;
2、书面版的相关参评材料;
3、参评材料目录;
创建单位名单一经审定将发正式文件通知,到时进行评选表彰。
电子版材料发至团委组织部邮箱:zcxyzzb@163.com。
三、考核办法
1、考核采用平时考核和年终考核相结合,目标考核、过程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2、平时考核成绩根据院团委、相关部门和院级学生组织的记录确定。
注:各单位考核具体见下表:
序号 | 考核类别 | 分值比例 | 考核的单位 | 注:各系团学相关部门代表配合评审监督 |
一 | 基础工作类 | 62分 | | 院两委各部门等 |
二 | 第一课堂 | 15分 | 学生事务部、教务部 |
三 | 第二课堂 | 33分 | 院团委 |
四 | 特色活动开展情况 | 30分 | 另定 |
| 总分 | 140分 | |
年终考核时将由院团委统一组织成立“五四红旗团委”评审委员会,根据评阅各创建单位的“参评材料+总结汇报”各块情况的综合得分,以及必要的实地评估,评审出福州大学至诚学院“五 四红旗团委”,名额占申报创建单位总数的40%。总结汇报时可采用多媒体等辅助手段。
四、评估不合格认定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共青团年度工作评估定为不合格:
1、共青团干部严重违纪违规,或因工作严重不到位(如重大情况不上报)而导致恶性后果(如重大事故、学生意外伤亡、不稳定事件等),对学院、对共青团声誉造成恶劣影响。
2、在评估中弄虚作假。
注:如有疑问请咨询:郑姗芳 13960328962
共青团福州大学至诚学院委员会
二〇一七年三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