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6年,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卷烟厂18岁的职工呼格吉勒图被认定为一起奸杀案的凶手(亦称“4.9”命案)。案发仅62天后,法院判呼格吉勒图死刑,立即执行。
2005年年末,被媒体称为“杀人恶魔”的内蒙古系列强奸杀人案凶手赵志红落网,他交代“4.9”命案是他所为。供述自己是真凶的坦白让专案组的成员大吃一惊,为确认赵志红供述的真实性,专案组先后安排4组经验丰富的干警询问赵志红。
呼和浩特市公安局退休官员、“赵志红案”专案组组长说,4组干警询问赵志红的4份口供相互印证,没有漏洞。并且他表示,反观18年前呼格吉勒图的供述,则显得单薄得多。
从凶案发生到执行死刑,不满19岁的呼格吉勒图只有62天为清白抗争。他的死刑也宣告1996年呼和浩特“4·9”命案的结束。如果不是系列命案凶犯赵志红2005年的认罪供述,除了他背负羞耻和屈辱的家人,没有人会记起这桩旧案。可是4年过去了,尘封的旧案并没有因此得以重审,呼格吉勒图的清白还是没能在法律上得到证明,而赵志红案的诉讼程序也在2006年的一审之后就陷入漫长停滞。
2014年12月15日,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向呼格吉勒图父母送达了再审判决书,经审理,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认为,原审认定呼格吉勒图故意犯杀人罪、流氓罪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判决呼格吉勒图无罪。
十八届四中全会发布了依法治国的纲性文件,其中提到:“错案要倒查,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体制改革,实行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倒查问责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呼格吉勒图案是十八届四中全会后的第一起被告人死亡的刑事再审案件,体现了我国依宪治国,依法治国的决心。
当初被一奏定刑的案件如今却被发现存在着众多被漠视的疑点,一是原审被告人呼格吉勒图供述的犯罪手段与被害人尸体检验报告不符。二是血型鉴定结论不具有排他性。三是呼格吉勒图的有罪供述不稳定,且与其他证据存在诸多不吻合之处。对此,呼格吉勒图的母亲尚爱云说近日将申请国家赔偿。然而再多的赔偿又怎能换回一条年轻无辜的生命以及长达15年的不白之冤呢?
此次事件警醒世人,在之后的案件里司法机关必须更加严谨的办事。因为,他们的一句肯定话就会让一条鲜活的生命不复存在。只有他们更严谨的工作,更周全的考虑,才能让冤案不再冤!
(信息工程系新闻网络部 林雅洁(文))